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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36am 27/10/2021

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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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穆斯林护士下月起 工作时可选择戴不戴头巾

(新加坡27日讯)新加坡穆斯林护士从下月起可在上班时因应工作需要调整相关衣着戴,重要的是优先照顾病患和自己的安全。此外,工作时戴头巾与否是妇女个人的选择,他人不该强迫或鄙视不那么做的人。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于国庆群众大会上宣布,在公共医疗领域服务的穆斯林护士,可从下个月1日起戴头巾上班。新加坡伊斯兰理事会裁决委员会(Fatwa Committee)昨天就制服人员戴头巾发表伊斯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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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护士担心她们因工作需要无法完全遵守戴头巾的义务,其他制服人员则因不被允许戴头巾而寻求伊斯兰理事会指导。

由新加坡伊斯兰宗教司纳兹鲁汀博士领导的裁决委员会指出,裁决肯定妇女在社会和劳动队伍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委员会在斟酌这项义务时,考虑到妇女所处的独特社会和宗教环境,以及所面对的工作和制服规定。

委员会也把一些合理的因素纳入考量,适当调整妇女在工作场所履行宗教义务的方式。

以护士制服来说,医院向来有“手肘以下不可穿戴任何东西”(bare below the elbow)的规定,可是根据伊斯兰教义,为了维持端庄,一般上穿戴头巾的妇女也会穿着密实,只露出脸和手掌。在平衡宗教义务与医护工作之下,委员会同意医院可灵活处理有关护士制服的规定,包括在一些临床环境中以其他头饰取代头巾,减少病患受感染的风险。

警察民防人员等穿着规定不变

除了医疗领域,在其他公共机构任职的穆斯林制服人员,包括警察、民防部队人员和武装部队人员的穿着规定维持不变。

针对这一点,委员会认为,对许多人来说工作是为了家庭生计,他们的工作也能维持国家稳定、繁荣,而这与伊斯兰法中指导信徒自力更生和有意义过生活的教义相符。

纳兹鲁汀博士在昨天举行的说明会上强调:“我们不会也不应该逼迫、强制妇女工作时戴头巾,这是个人选择。妇女明白戴头巾的意义,若选择不戴必有她们的理由,外人应该尊重。一味逼迫不仅无益,反而会伤害伊斯兰社群,最好的方式是让变化自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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