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来10日讯)34岁华裔男子因恐吓欲烧毁马华公共服务与投诉局副主任蔡建文父亲的住家,今日在古来推事庭被控,被告在认罪后被判监禁5个月。
被告邓志兴(译音)于今早8时45分被押到古来推事庭,并在上午10时半被带入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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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聆听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控状内容,并且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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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穿戴着护腰套的被告认罪后,声称他在8个月前遭遇车祸受伤,目前不但经常咳血,还需要每个月前往新山中央医院接受治疗为由,向推事莎丽法玛丽哈求情,要求轻判,并给予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被告也坦诚自己仅仅是致电恐吓,根本无胆量泼漆或纵火。
主控官艾德琳王表示,被告的恐吓行为已属刑事罪案,不但危害公共利益也对社会造成威胁,其行为将为社会带来严重后果,要求推事给予被告严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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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希达雅亚斯莉为被告求情时表示,目前无业的被告已无条件认罪,并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并觉醒,希望推事能给予被告最轻的刑罚,给予被告一次改过的机会。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9月21日中午12时46分,在古来优美城一家银行前,匿名致电蔡建文的父亲蔡宝财(58岁),恐吓将纵火烧毁他位于古来公主城的住家。
被告在刑事法典507(以匿名通讯进行刑事恐吓)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此案件也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莎丽法玛丽哈在聆听被告求情后,质问被告若遭人如此恐吓将作何感受,并严厉指责被告行为已引起他人恐慌及需顾及公共利益,判处被告监禁5个月,刑期从被捕日10月31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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