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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19pm 11/11/2021

N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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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N号房2被告上诉驳回 维持34年及15年徒刑

(首尔11日综合电)韩国最高法院法院11日驳回“”事件中两名被告的上诉,维持二审的判决,各判处34年和15年有期徒刑。

韩联社报导,化名godgod创建N号房相关聊天室的25岁大学生文亨旭(译音),上诉遭最高法院驳回,维持二审判决3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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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亨旭涉嫌违反儿童及青少年保护法、强制猥亵等罪名。根据检方调查,他在2017年1月至2020年初共犯下1275次唆使、胁迫未成年人交出自行拍摄的不雅影片及图片,并在通讯软体Telegram开设聊天室,散布3762个性剥削影片。

此外,他也涉嫌恐吓受害者父母,胁迫受害者在身上用刀刻字,与6名共犯唆使未成年人进行性暴力等类似性行为后制作成性剥削影片。

另一名遭驳回上诉的被告为博士房共犯之一的姜勋(译音),现年20岁的姜勋在网路上化名Budda,涉嫌于2019年9月至11月与博士房主嫌赵主彬(译音)共谋,胁迫包括7名未成年人在内的18人拍摄、制作性剥削影片,透过Telegram聊天室博士房贩卖、散布,以违反儿童及青少年保护法、组织犯罪团体等罪名遭起诉。

继赵主彬遭判处42年有期徒刑后,姜勋的上诉遭法院驳回,维持二审15年有期徒刑判决。

赵主彬与姜勋另因胁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今年4月遭另行起诉,目前仍在一审审理阶段,两人刑期可能因判决结果而再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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