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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5pm 15/11/2021

海外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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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母亲海外产子获公民权 高庭驳回暂缓执行申请

(吉隆坡15日讯)大马女性公民可自动获得公民权的案件有新发展,高庭今日驳回大马政府提出的暂缓执行裁决令申请。

高庭法官阿克塔达希在线上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做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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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代表律师拿督古迪亚星对马新社说,法官认为起诉人,即母亲们已等待了长时间,也经历了艰辛,她们无法无期限地等待上诉程序结束,因为这会为起诉人带来偏见及带来持续的困扰。

法官:不存在修宪问题

他说,法官阿克塔希裁定,答辩人的立场矛盾,即一方面表示需要先获得马来统治者会议批准修改宪法,给予母亲这项权利,而这已预设了修改宪法是必要的。

他说,其实并不存在修改宪法的问题,因法庭已裁定母亲们在联邦宪法下拥有这项权利,若修正案成功通过,也不存在撤回在法庭指示下发给母亲们的任何文件的问题。

此案答辩人为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及国民登记局总监。

古迪亚星说,法官也说明,若答辩人有意根据高庭裁决修改联邦宪法,就不应该为母亲们争取权利的过程中设置任何障碍,法官也谕令政府支付5000令吉的堂费。

古迪亚星是家庭前线者组织(Family Frontiers)及6名嫁给外籍配偶的大马女子的代表律师;高级联邦律师刘洪斌(译音)则代表所有答辩人。

阿克塔希是于9月9日裁决,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以自动取得大马国籍。

政府随后针对上述裁决提出上诉,也提出暂缓执行判决的申请。

家庭前线者组织及6名母亲于2020年12月18日入禀高庭,寻求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有权成为大马公民及6张特定庭令,包括宣布联邦宪法第二列表(Schedule)第II部分的第1(b)及第1(c)条款,能与联邦宪法的第8(2)条款同读,将大马籍母亲作为在海外出生的儿童能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的条件。

她们也寻求给予所有相关政府机构的庭令,包括国民登记局、移民局及马来西亚大使馆,向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发出与公民权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护照及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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