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
发布: 2:35pm 02/12/2021

选举条例

选举条例

18岁投票自动登记选民 2选举条例15日生效

(吉隆坡2日讯)选举委员会秘书依克马鲁丁说,除了2019年联邦宪法第3(a)和(b)条款修正案,即落实18岁法定投票年龄和自动登记选民制,选举相关条例的修正案,即2021年选举(选民登记)(修正)条例,以及2021年(选举程序)(修正)条例也已于11月30日颁布宪报,并获国家元首御准后于12月15日生效。

他今天发文告说,根据1958年选举法令第17条文,任何选举条规制定须尽快提呈国会下议院,因此,选委会近期内将在第14届第四季第二次国会会议提呈上述两项选举修正法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