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联邦法院驳回内政部的上诉,维持34岁沙巴男子阿旺沙里在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特别防范措施)下获释的原判。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对于相关官员针对延误36天才向时任内政部长提交报告,以建议是否延扣该男子的解释感到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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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成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莫哈末扎瓦威和拿督纳丽妮,他们今日驳回了内政部副部长和新邦令金改造中心高级执法官员要求恢复拘留阿旺沙里的上诉。
官员没理由延误提关报告
东姑麦润在判词中指出,记录显示阿旺沙里被拘留第四天,当局并未进一步调查,因此没有理由延误提交相关报告。
她说,负责提交报告的官员必须优先处理相关案件,因为这涉及人身自由,而联邦宪法赋予他们身公民的权益,必须受到尊重。
她指出,若官员在准备报告时耗时过长,将影响拘留时间,若当局及早提交报告,内政部长就可决定不发出延扣指令,让当事人立即获释。
不认同慕尤丁签别名致拘留令无效
无论如何,东姑麦润不认同高庭因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因以别名“慕尤丁”,而非大马卡所登记的名字“马希亚丁”签署拘留令,而裁定阿旺沙里的拘留令无效。
“我们不认同有关司法专员,我们认为内政部的论据是有根据的,因为当时只有一个内政部长。”
沙亚南高庭在今年4月撤销慕尤丁兼任内政部长时期所签署的一项拘留令,理由是他当时的署名并非大马卡上注册的名字“马希亚丁”。
阿旺沙里的拘留令志期2020年3月9日,内政部当时援引1985年危险毒品法令(特别防范措施)第6(1)条文,在新邦令金改造中心关押阿旺沙里长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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