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与另4名人民代议士入禀联邦法院,挑战政府劝告国家元首为抗冠病疫情,在今年初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和颁布紧急状态条例的决定。
安华代表律师蓝卡巴星向网媒《今日自由大马》表示,其当事人在上周提出了8道法律问题,以寻求联邦法院的批准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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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主簿官已择定此案在明年1月26日案件管理。”
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规定,如要联邦法院聆审有关申请,申请人所提出的法律和宪法问题必须涉及公共利益且属于首次提出。
此外,作为公正党巴西古当区国会议员哈山卡林、双溪大年区国会议员拿督佐哈里阿都、诚信党蒲莱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沙拉胡丁和行动党霹雳德彬丁宜区州议员阿兹巴里的代表律师梁肇富则表示,4人也在上周提出申请,并都提交了两道常见法律问题。
上诉庭是在11月24日驳回安华等5人的上诉申请。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丝再娜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裁决时表示,尽管允许提出申请,但上诉庭无权审理这项司法审核的申请。
“这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法庭禁止质疑国家元首根据联邦宪法第150(8)条文下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和颁布紧急状态条例的决定。”
她指出,宪法第150(8)和(9)条文,赋予国家元首宣布紧急状态和颁布紧急状态条例的权利,而国会已豁免对此事进行司法审核的申请。
安华和哈山卡林分别在吉隆坡和新山高庭入禀申请,而沙拉胡丁、佐哈里和阿兹巴里则是共同入禀吉隆坡高庭。
他们认为,时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内阁向国家元首提出紧急状态的建议是违法的,需受法庭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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