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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45am 29/12/2021

华小

多源流学校

高庭

淡小

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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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挑战失败!高庭裁定华小、淡小符合宪法

(摄影黄志汉)

(吉隆坡29日讯)今日驳回3名来自不同组织人士挑战的诉讼,并裁定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11月23日和24日,一连两天聆审诉辩双方的陈词后,于今日宣读了大约30分钟的简单判词后,做出这项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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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国内华小和淡小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作为教学媒介语,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52(1)(a)条款和152(1)(b)条款保障,因此这是符合联邦宪法的。

(摄影黄志汉)

此案的起诉人是莫哈末阿里菲(代表半岛马来学生联盟,GPMS)、莫哈末扎依(代表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和再纳阿比丁(代表马来作家联盟,GAPENA)。他们寻求法庭宣判1996年教育法令第2、第17和第28条文,允许使用华语和淡米尔语为主要媒介语,违反联邦宪法第152(1)条款。

此案起诉人:
1.莫哈末阿里菲(代表半岛马来学生联盟,GPMS)
2.莫哈末扎依(大马伊斯兰教育发展理事会,MAPPIM)
3.再纳阿比丁(马来作家联盟,GAPENA)

此案有13名答辩人,即:

1.教育部长
2.马来西亚政府
3.拿督刘华才(代表民政党)
4.阿索占(代表国大党)
5.拿督张盛闻(代表马华)
6.拿督王超群(代表教总)
7.陈大锦(代表董总)
8.吉隆坡中华独立中学
9.仄拉玛(代表Persatuan Thamizhar Malaysia)
10.巴布拉斯(代表霹雳淡米尔人协会)
11.卡尼亚班(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学校福利联盟退休教师协会)
12.土著权威党(PUTRA)
13.拿督王鸿财(代表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柏玛鲁(代表马来西亚淡米尔民族协会)、古玛然(代表淡米尔学校校友联盟)

(摄影黄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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