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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4pm 30/12/2021

华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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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慰华淡小获判符宪法 维华联盼诉方别再上诉

(吉隆坡30日讯)马来西亚维护华教联合会(维华联)对吉隆坡高庭宣判以华文及淡米尔文为主要教学媒介符合宪法一案,表示欢迎及欣慰,并希望诉方听取法官的判决,不再进行上诉。

该会今日发文告指出,审理这项教育语文课题争执的高庭法官,在判词中已明确指出,联邦宪法第152(1)(a) 及(b) 条款清楚阐明,马来语是我国国语,但除了官方用途以外,没有人应被禁止或阻止使用、教导或学习任何其他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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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声明,宪法作为我国最高国法,是三大民族先贤在建国过程中所达致的共识,保障各民族应享的基本权益和自由,包括母语学习的权益与自由,这是全民团结的基石,对宪法这方面的否定与质疑无异于向全民及国家的团结提出挑战,这种行径须受全国各界的公开谴责。

文告认为,长久以来,教育课题尤其是母语教育一直受到种族主义者及极端政客所操弄,他们主张废除多源流教育体系,禁止各民族母语的学习和教导,只准以国语作为全国学校的教学媒介,漠视其他民族的存在及对国家的贡献,很多时候还影响政府政策偏向他们的要求,造成国家独立数十年以来,一直无法朝着全民团结的大方向前进,这是政府领导人必须加以关注和检讨的问题。

文告说,有些人也指责华、淡小国语程度低,造成学生掌握能力不足,作为禁止母语教学的理由之一,其实从学校课程所设定的考试水平来看,一般学生的国语科及格率并不低,我们无法苟同这种随意贬低华小生国语程度的说法,更不能接受这种以国语程度低作为禁止母语教育的理由。

文告指出,多源流教育体系历史悠久,并且是国家多元化建设的强项之一,高庭法官这回的判决肯定其存在符合宪法,期盼各界尊重,就此收手,以一劳永逸消除国家团结道路上这条人为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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