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
发布: 3:55pm 04/01/2022

国能

断电

国能

断电

法院:若可疑电表被更换后 “国能无权断电”

(八打灵再也4日讯)联邦法院今日裁定,当检查电表耒怀疑用户更改电表,一旦电表更换或修理后回归到正常操作,国能也没有继续亏损的情况下,无权引用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38(1)条文(修正)切断用户的电供。

谕令国能缴6万堂费

联邦法院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莫哈末为首的五司,今日针对在2016年1月1日生效及更新的相关法令,是否允许国能在怀疑电表被调整或更换的情况下,切断用户的电力供应作出上述裁决,并谕令国能缴付6万令吉的堂费。

ADVERTISEMENT

另4名法官为拿督斯里莫哈末扎瓦威、拿督王南吉(译音)、潘斯里扎里哈和拿督罗扎丽雅。

根据答辩方代表律师赖志明提供的法官简要判词,法官阿查哈莫哈末指出,一旦怀疑经过调整的电表被一个新的电表取代,国能不再遭受损失,就不可援引经过修正的第38条文来切断用户场所的电力供应。

“根据目前的第38条文,一旦怀疑电表被更改及取代,国能没有合法权力切断用户电供,而当割电通知发送给用户,第37条文所指的罪行在案发时间就不再存在。”

代表答辩方出庭的律师为赖志明和周荟颖;上诉方国能代表律师为三苏巴林马纳。

赖志明对本报说,联邦法院今天的判决,平息了一直在法庭争执的课题,并告诉国能不能以的方式指示用户赔钱。

海产食品公司起诉国能断电

一家被国能指控更改电表的海产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在怡保高庭入禀诉状,将国能列为唯一的答辩人,指国能以2018年6月7日电表检查为依据,发出的断电通知以切断起诉方电力供应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要求法庭颁布禁令阻止国能采取断电行动。

高庭于2019年2月28日向国能发布禁令,禁止国能根据志期2018年6月7日的断电通知,割断起诉方场所的电力供应。

国能不满高庭判决,于2019年3月20日提出上诉,但上诉庭在2019年12月6日驳回上诉,维持高庭判决,国能可对本案的第二答辩方,即该公司采取法律行动。

国能于2020年7月1日上诉到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去年8月30日聆听上诉方和答辩方的陈词后,展延至今日下判。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