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8日讯)一名育有10名孩子的律师妈妈,因不愿让其12岁至19岁孩子接种冠病疫苗加强针,以及5岁至11岁孩子接种第一剂冠病疫苗,日前到警局备案。
阿斯雅的4名年龄介于14岁至19岁的孩子,已经完成接种两剂冠病疫苗,而第五名年龄13岁的孩子,正在等待接种第二剂疫苗。另外,她的第六至第九的孩子,年龄介于5岁至11岁,第10名孩子则年仅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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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警方很专业
她是在卫生总监诺希山于周四宣布,卫生部药物监管局(PKBD)已批准5岁至11岁的儿童接种辉瑞疫苗后,到关丹警局总部备案。
她今日在脸书贴文说,她按警方指示于今早11时30分到关丹警局总部刑事调查组录取口供。她称赞警方很专业。
她说,由于她是投诉人,形式上,警方需向她录取口供。
她解释,因此案不是刑事案,所以警方没有开档展开调查。
她补充,她备案的目的,是要对卫生部长凯里和诺希山采取民事诉讼。
“警方说,将会把我的报案书转发给卫生部,我很乐意提供所有的文件。”
孩子受歧视将提告
阿斯雅对《当今大马》说,这只是备好警方报案书,如果其孩子之后受到歧视,那么就会构成“损失”或“损害”或“侵犯权利”的元素。
她解释,她所指的歧视是指孩子在校园内需要隔离、被禁止使用操场和体育公共设施、禁止在餐厅用餐、禁止进入超市或限制行动。
她说,她也考虑在公务员行为失当罪名下,向凯里和诺希山提出法律诉讼。
以公务员行为失当罪名
“如果政府强制我孩子接种冠病疫苗,或者我孩子没有接种冠病疫苗而受到歧视,身为妈妈的我,将考虑在公务员行为失当罪名下,向凯里和诺希山提出法律诉讼。”
她说,现在还没有出现“损失”或“损害”的元素,若想要在民事法庭起诉,必须证明这些元素。
除了不愿让孩子接种加强针,阿斯雅透露,她本身也拒绝接种加强针。
根据阿斯雅日前在脸书上传的报案书内容提到,政府由始至终没有强制任何一方接种冠病疫苗,但政府通过卫生部长凯里和卫生总监诺希山的行政指示和权利,制定条例和政策,限制任何未接种疫苗或拒绝接种疫苗者的自由权和基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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