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勿16日讯)由于建筑物不符合当局规格,劳勿3间华人老人院3年来不获得社会福利局缴付水电费,欠下钜款而断水断电,老人院管委会向马华劳勿国会协调员拿督张盛闻提呈备忘录,以便转交妇女、家庭及社会福利部。
这三间老人院分别是双溪兰老人院、新巴力老人院及双溪内老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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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册才获福利部津贴
政府于2018年,在毫无公告的情况下,出台老人院注册的措施,意味着所有津贴拨款只限对社会福利部属下注册的老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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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措施下,老人院必须符合《1993年护理中心》法令,包括必须拥有银行户头和稽查,向社团注册局或公司委员会注册,符合福利局标准及获得地方政府、消拯局和卫生局的批准。
社会福利局基于上述3间老人院未注册且不符合规格,包括看护人员和乐龄人士的比例、空间比例与消防逃生设计和配备等,而拒绝继续缴付水电费。
张盛闻:老人院规格津贴捆绑不公
张盛闻昨日傍晚在双溪内老人院接过上述备忘录后向媒体说,当局把规格与老人院津贴捆绑在一起,是不恰当和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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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同注册的措施,因为有一定的标准,可以确保老人院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问题是老人院是在系统之外,它的运作经费全靠民间热心人士的捐助,包括膳食、维修、医护及交通等等,而非来自政府。因此要求老人院满足注册条件,是非常困难的。”
他说,如果政府愿意接管老人院,我们求之不得,但在这个过程中,水电费津贴是不能中断的。
练月圆:盼放宽注册条件
与此同时,双溪兰老人院管委会主席拿督练月圆说,老人院是非营利机构,政府要求满足注册的条件是不可能的,解决此问题,必须向政策着手。
她希望政府能够了解老人院的情况,在政策上作出调整,妥善解决水电费问题。
就单单双溪内老人院而言,它过去3年共拖欠了3万令吉电费和1万3000令吉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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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备忘录中提出的五项建议,包括(一)放宽注册条件、(二)提供注册指导与援助、(三)提供修缮与改建津贴、(四)提高老人援助津贴、(五)豁免水电费罚款。
出席者包括劳勿县议员何仁美、双溪兰村长郑茂、双溪内村长吕汶淞、双溪内老人院管委会主席梁绿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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