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出门了。”
“那么夜了还出门,去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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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飙车。”
“哦,那小心一点。”
槟岛是著名的飙车胜地,深受本地及外州飙车族的热爱,每当周末或是公共假期,敦林苍祐医生大道、峇六拜沿海公路、甘密山路等,都成为他们的竞速跑道。
尤其在进入国家复苏计划阶段,飙车活动更是如雨后春笋,对飙车族来说,唯有飙车才能解放压力。
记者以往相隔几个月才会报道一篇飙车被逮捕的新闻,但近期几乎每隔一周就有一篇报道。
全马最高的米桶山平行大道本月中已通行,也迟早(或者已是)成为全马最高的飙车场。
为何飙车族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实责任,并不全在警察的身上,最重要的是,法律制裁不了飙车族。
槟岛警方几乎每个周末都有设路障取缔飙车族,但对“槟岛通”的人来说,路障算得了什么。
每当警察取缔飙车族有所收获,飙车族每人汗流浃背地推着摩托车到警局,这种新闻虽然看得大快人心,但却不能浇熄飙车族“死都要飙”的决心。
警方每每公布取缔飙车族的战绩,包括开了多少张罚单或充公多少辆摩托车。要知道,每张罚单的罚款数额并不高(最高300令吉),所充公的摩托车也是非常少数,之后也可以申请领回。
飙车的人都很年轻,绝大多数是来自原生家庭(与父母住在一起),他们究竟是如何得到父母的认同,来合理化出门飙车的理由?
因站在正常人的立场,飙车并不是赛车,前者不正当,且会给人带来困扰、威胁,甚至生命危险。
若在无人之境飙车,人们干涉不了,但若在车水马龙的道路来飙车,威胁他人的生命,那绝对是无法无天。
槟城警方早年曾传召飙车族的家长到警局带走孩子,就是希望家长们能够知情孩子们彻夜未归的原因,然后利用家长的威严,减少孩子出门飙车的机率。
父母能够放任自己的孩子参与可能自残,或是致伤他人的活动?
飙车对民众的安全威胁程度,并不亚于酒驾,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两者同样是危险驾驶,但政府却只正视酒驾的问题,双重标准。
政府修改法令,提高酒驾的惩处,我身边一些朋友受到震慑,甚至滴酒不沾。
有个朋友因酒驾被警察带回警局后,还打电话向我求救。我只能告诉他:找律师吧。
至于那些依然可以夜夜笙歌的朋友,我想,他们的后台应该很硬吧?
单靠罚款,只能增加警队或国库收入,不用说杜绝飙车活动,连开车不用手机都警惕不了。
若警方也能够提高提控飙车族的效率,相信……
应该都只停留在“相信”的阶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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