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27日讯)男子向友人介绍一集团总经理职位,月薪2万8000令吉的不存在工作,欺骗8650令吉手续费,今日面控4项罪名时皆认罪,被判坐牢7年。由于刑期同时执行,他只需坐牢2年又6个月。
被告为哈斯里伊玛益(52岁)。首控状指他于2020年6月26日,在一银行向一名友人推荐一份没有存在的工作,并要友人缴付3800令吉作为准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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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6月27日,在一银行向友人推荐一份没有存在的工作,并要友人缴付350令吉作为律师费用。
第3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6月27日,在一银行向友人推荐一份没有存在的工作,并要友人缴付1500令吉作为签证费用。
第4控状指被告于2020年9月1日,在一银行向友人推荐一份没有存在的工作,并要友人缴付3000令吉作为领事馆费用。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至少1年,最高则10年,或另加鞭笞和罚款。
工作地点不存在
据了解,被告与原告是朋友关系,相识廿多年,间中一起工作7年。被告向原告介绍印尼一种植园公司担任集团总经理,月薪2万8000令吉。为申请该职位,原告必须缴付准证、律师、签证、领事馆的费用,因此分别汇款4次,即3800令吉、350令吉、1500令吉及3000令吉。
原告付款后意识到被告所说工作地点不存在,而且印尼没有该间种植园公司。他联络被告,唯被告以诸多理由推搪,甚至没有接电话。原告深感自己被骗,即向警方报案。
被告认罪后,首控状被判坐牢1年,次控状被判坐牢1年又6个月,第3控状被判坐牢2年及第4控状被判坐牢2年又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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