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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42pm 10/02/2022

冒名

彭总警长

冒名

彭总警长

骗子以“公函”方式行骗 彭总警长遭冒名发逮捕令

南利遭冒名发出逮捕令。

(关丹10日讯)骗子行事越见猖狂,竟在太岁头上动土!彭亨州总警长拿督南利遭不法分子发出“逮捕令”。

之前,骗子大都致电冒充警察或政府部门人员行骗,这次竟然以“公函”方式公然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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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利向MalaysiaGazette指出,本身也是发现有人冒名使用他的名字及签名发出传票时,才惊觉这个骗案手法。

他澄清,警方并没有发出以他名义签署的任何逮捕令,包括传召嫌犯出席的传票或内部通知。

“相信有人假冒警察,将这伪造的信件交给受害者。”

南利指出,这虚假的逮捕令将被用作欺诈或敲诈威胁受害者。

“嫌犯将会提供警方要求的详细资料,如全名、身分证号码、地址、案件档案号及指称是来自彭亨警察总部。

“嫌犯通过伪装成警察,假称是警察要逮捕受害者,并通过恐吓他们将被逮捕,来欺骗受害者。

“这是首次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伎俩行骗,我也与所有州总警长分享,以提高警惕。”

他也提醒,若有民众接获类似的逮捕令,不要轻易上当或进行交易。

“假逮捕令”配有大马皇家警察标志及水印。(取自社交媒体)
“逮捕令”公式书写配警徽

根据流传的冒名“逮捕令”署名由南利签署,并配上大马皇家警察标志,“逮捕令”中也有大马皇家警察标志的水印,整封“逮捕令”都是以公式书写。

根据“逮捕令”,指称一名华裔女子疑是涉及价值高达228万令吉的毒品走私及洗黑钱案件。

因此,若“嫌犯”在2小时内,没有配合彭州警察总部的调查,警方将会立即发出逮捕令,同时冻结“嫌犯”的所有银行户头长达2年6个月及扣留长达45天。

“逮捕令”也指出,“嫌犯”必须依据1972年机密法令第88条文,将此事件保密。

记者致电接获虚假逮捕令的事主,事主指称已经透过当警察的朋友获知相关“逮捕令”是假的,并相信是一场骗局,惟她不愿针对此事件进一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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