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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29pm 16/02/2022

伊斯兰法庭

洛曼

首席法官

缺庭判决

莫哈末奈因

伊斯兰法庭

洛曼

首席法官

缺庭判决

莫哈末奈因

伊首席法官起诉洛曼案  高庭驳回“缺庭判决”申请

 

(八打灵再也16日讯)高庭驳回拿督以“”(Judgement In Default)起诉前巫统最高理事拿督的申请,莫哈末奈因指后者没有提呈答辩书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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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已呈答辩书

根据马新社取得的法庭文件显示,副主簿官诺阿菲达昨日驳回其申请,理由是洛曼已经于2月11日提呈答辩书。

洛曼的代表律师罗根受询时说,在同一天(2月11日),上述答辩书已经送到莫哈末奈因的代表律师的律师楼Messrs Akberdin。

莫哈末奈因2月14日通过上述律师楼入禀申请,指洛曼没有在指定期限内提呈答辩书。

他说,法庭订于2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而禁制令的申请则订于3月22日。

高庭于1月20日谕令洛曼在24小时之内删除其通过脸书和YouTube有关指控莫哈末奈因涉及性骚扰的所有指控性言论,并指这些指控具有诽谤的意味。

高庭法官拿督罗扎娜在莫哈末奈因起诉洛曼一案中,受理莫哈末奈因所提出的单方面禁制令的申请。

莫哈末奈因(54岁)也是大马伊斯兰司法局总监,他起诉洛曼诽谤及索取3000万令吉赔偿。

他指洛曼的言论具有诽谤性,包括指他是一名精神上的机会主义者,已经有损他身为一名可靠领袖和社会榜样的名誉,同时破坏大马伊斯兰司法局的良好形象。

他说,这些诽谤性谈话已经破坏他的名誉、尊严、形象和在民众眼中的地位。

他申请禁制令删除上述视频和贴文,要求答辩人不能再次发布,并且需要在社交媒体上道歉。

他寻求示范性、加重性和惩罚性的赔偿各1000万令吉,从下判开始算起的年利率5%,以及其他法庭任何适合的赔偿。

洛曼在2月11日提呈的答辩书中,否认在社交媒体上载的贴带有诽谤起诉人的字眼,并表示那只是公平的看法。

“通过揭露、证据、文件和受害人的投诉,显示这是一起起诉人涉及的性骚扰事件,根据我接获的资讯,我相信这是事实,警方或有关当局应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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