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8日讯)公正党亚罗士打区国会议员曾敏凯认为,罗秀虹前夫带子女从吉打跨州,到玻璃市宗教局改信伊斯兰的个案开了先例,等同制造宗教信仰的缺口,影响深远。
他接受星洲日报电访时说,玻州宗教局依据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玻璃市),接受罗秀虹前夫单方面为14岁双胞胎女儿及10岁儿子改教,这会挑起跟风问题,外州人也将带著未成年子女到玻州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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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尽管玻州宗教司拿督阿斯里解释,玻州宗教局此举是符合法律,但是却与联邦宪法有冲突,违反联邦宪法阐明未满18岁的孩子由父母亲决定宗教信仰。
“宗教事务权限隶属各州政府,不过州法律不能超越联邦宪法赋予的权力,而且必须在联邦宪法精神下,以英迪拉孩子改教案胜诉判决作为标杆性案例。”
曾敏凯也是前任英特拉稼秧岸区州议员。玻州立法议会于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时,他也是其中一员,当时他是15名州议员,唯一举手反对票的议员。
他回忆玻璃市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兹兰当时提呈修正法案后,只以数年前苏芭丝妮和改信伊斯兰的丈夫沙拉瓦南,为子女改教事宜入禀法庭的案件为例,联邦法院判决联邦宪法第12(4)条文阐明“parent”字眼是单数,即父亲或母亲其中一人,而判沙拉瓦南胜诉。
“接著在三读时未有任何辩论环节,即进入投票环节,当时只有2名非穆斯林议员,一人弃权一人反对,就这样通过修正。”
据了解,目前只有马六甲、森美兰、霹雳、吉打、砂拉越以及玻璃市6个州属的伊斯兰行政法规定,只需父母其中一人同意,即可为未成年子女改教。雪兰莪、登嘉楼、槟城、沙巴及柔佛的伊斯兰法令则规定,必须获得父母亲同意。
宗教局不应该插手
曾敏凯指出,罗秀虹争取子女抚养权事件,理应全权交由福利局处理,宗教局不应该插手。
他说,罗秀虹旨在争取子女的抚养权,与宗教信仰没有直接关系,可是阿斯里这2天在社交媒体的公开发言,却把抚养权及孩子改教这2个课题牵扯在一起,激起了宗教矛盾。
他说,孩子是否自愿改教是另一个问题,现阶段关键情况是福利局应该处理的抚养权问题。
他说,福利局一般上非正式规定,依据被领养者的信仰交给同一宗教信仰的领养者照顾,而罗秀虹是3名孩子的亲生母亲,这可以直接交给罗秀虹照顾。
“除非子女不愿意跟随罗秀虹,福利局可交给其他人领养。如果3名孩子还没改教,(福利局)暂时交托非穆斯林领养照顾他们,直至18岁才自行决定宗教信仰也可以。”
“可是,他们却在父亲单方面同意之下改信伊斯兰,福利局只能交给穆斯林领养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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