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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00pm 28/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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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认罪 侮辱元首警方罚4000

被告莫哈末努马鲁哈金目无表情的走出法庭。(马新社照片)

(吉隆坡28日讯)一名就读电脑科学系的大学生因在社交媒体国家和大马,今日被控上地庭时认罪,被罚款4000令吉。

这名大学生诺阿兹拉(22岁)被控于2021年4月20日凌晨2时59分,透过推特@nuraziraazmann账号,开始发送蓄意伤害他人的内容。有关内容于同一天的下午1时30分,在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商业罪案调查部网络及多媒体刑事调查组办公室被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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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阿兹拉因而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33(3)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若重犯,则每天可被罚款1000令吉。

地庭法官艾德文向诺阿兹拉施以4000令吉的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6个月代替。诺阿兹拉选择缴付罚款。

大学生承认毁谤元首首相

另外,一名22岁在籍大学生今日在彭亨州劳勿法庭被控毁谤国家元首及首相罪名,被告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案件展延至4月8日下判。

根据控状,来自森美兰的被告莫哈末努马鲁哈金被控于去年4月17日晚上8时31分,在文冬孟巴卡垦殖区,在私人推特帐号写下毁谤留言,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588法令)第233(1)(a)条文,同时也可在第233(3)条文下被控。

一旦罪成,被告可以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者监禁不超过1年,或者两者兼施,每天罚款1000令吉。

被告没有聘请律师辩护,并以尚未工作为由,要求法庭把保释金减至最低。

“我有5个兄弟姐妹,全部都在求学,父母亲是教师,他们今日也到法庭听审,如果可以,我要求减少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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