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卫生部宣布有条件批准辉瑞的冠病口服药Paxlovid注册,以用于冠病治疗。
卫生总监丹斯里诺希山发表文告指出,马来西亚药品监管机构(DCA)是在今日召开的第370次会议上,同意有条件批准Paxlovid的注册,以紧急使用冠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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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希山表示,获得批准注册的口服药Paxlovid为(PF-07321332 150mg 薄膜包衣片剂和利托那韦 100mg 薄膜包衣片剂); 产品注册持有人为辉瑞(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产品制造商为德国辉瑞制造有限公司和爱尔兰辉瑞爱尔兰制药公司。
这口服药物适用于治疗18岁及以上、不需要氧气治疗,且有高风险患上严重冠病症状的成年人。
诺希山强调,Paxlovid 不能用作冠病疫苗接种,以及公共卫生措施尤其是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的替代品。
他说,该有条件的注册批准,也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PRA)不时依据最新数据,对有关抗病毒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信息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
“这是为了确保产品的好处与风险比较是正面的。”
他补充,卫生部将继续致力于改善马来西亚人民获得治疗或预防冠病的药物,确保根据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对药物进行适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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