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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48pm 08/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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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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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索贿不举报 有罪 · 商人被判罚1万

(沙亚南8日讯)一名巫裔商人再迪(又称拿督阿迪)因于3年前,被一名执法人员而没有及时作出,今日被沙亚南地庭判处罚款最高1万令吉!

地庭法官罗兹拉沙烈同时也指示,若被告再迪(38岁)无法偿还这笔罚款,则需以4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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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再迪于2019年7月期间在八打灵蒲种一间酒店内,遭一名执法人员索贿每月缴付11万令吉,以作为不取缔他和上级的不法生意包括赌博勾当等条件。再迪因没有合理解释,当时为何不立刻向警方或反贪会举报对方,因此遭到对付。

再迪之举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25(3)条文下被控,并可在相同法令25(4)条文下被惩处。一旦入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不超过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再迪的代表律师依法替他向法官求情时,希望法庭可以宣判罚款了事。依法称,被告的妻子刚生完第5名小孩并在坐月子,而且他们还得照顾74岁的老父,现在被告已十分懊悔而认罪,并承诺不再重犯。

此外,主控官法里副检察司则说,被告应当知晓被索贿得立刻举报,所以恳请法官在宣判此案时,以大众利益为主。

尽管如此,法官罗兹拉在宣判前,劝告被告遭索贿不举报是严重错误;只有及时举报索贿行为,方能真正遏制贪污罪行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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