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1日讯)青年3度强奸妹妹被控,他俯首认罪后,被判坐牢14年及鞭打30下。
21岁的被告今日在瓜登地庭面控,面对3项强奸妹妹的控状,他俯首认罪,法官诺丽雅奥斯曼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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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丽雅奥斯曼在宣读判词时说,被告是家里的长子,应该成为弟妹学习的榜样及保护弟妹,可是他却做出伤害妹妹的行为。
“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我必须根据法律作出判决,不只是给被告一个教训,也让社会大众引以为鉴。”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12月某天晚上11时,在瓜登一间民宅强奸14岁又8个月的妹妹,被告之后在12月另一天及2021年1月重复同样行为。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罪成可被判入狱8年至30年,鞭打至少10下。
经被告认罪,法官判决被告每项控状坐牢14年及鞭打10下,不过坐牢刑罚同步执行,这意味着被告只需坐牢14年。
此案的主控官是副检察官英丹诺希尔瓦尼,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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