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3日讯)随着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宣布我国从4月1日开始过渡到冠病作为地方性流行病阶段,大马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将按照职业疾病(Penyakit Khidmat)的方式来处理冠病相关的索赔。
这意味着若受保人要针对冠病提出索赔,有关索赔仍有资格获得考虑,但仅限于接触生物制剂的职业,以及医护人员当中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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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请将被处理为职业疾病,符合资格的受保人将在工伤保险计划或残疾保险计划下,根据各别资格获得赔偿,如暂时丧失能力福利(FHUS)、永久丧失能力福利(FHUK)、遗孀抚恤金、伤残抚恤金及丧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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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社险机构今日发文告指出,在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下,职业疾病为源自或因职业而衍生的疾病,若符合相关的条件,冠病也可被考虑为职业疾病。
其他被列为职业疾病的还包括感染立百病毒(Virus Nipah)、肺结核(Tuberkulosis)以及鼠尿病(Leptospirosis)。
4月前申请当工伤处理
不过,大马社险机构还是会将2022年4月1日之前的冠病确诊病例索赔申请,当作工伤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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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部分大马一家因受到冠病影响的陷入困境,大马社险机构在疫情期间采取了积极的行动,将涉及冠病的索赔当作‘工伤’,而不是根据标准作业程序(SOP)所阐明的职业疾病来来处理。”
截至今年3月26日,大马社险机构公共接到13万2988宗涉及本地及外籍员工的冠病索赔申请,并已从2021年2月24日开始向受保人发出相关赔偿,金额达1亿3300万令吉。
欲知更多详情,可浏览大马社险机构官网(www.perkeso.gov.my)或拨打关怀热线(1-300-22-8000)或发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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