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7日讯)哥打峇鲁警区一名警长去年涉嫌强奸一名女扣留犯,并要求对方进行非自然性交及对其进行猥亵行为,被告今天在地庭面控时并不认罪。
被告是现年30岁的A.蒂瓦嘉,案发后暂已停职,此案法官为阿末巴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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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5日下午5时30分,利用查案官的身份便利,在哥打峇鲁警区的办公室强奸一名因涉毒而被扣查的29岁妇女。
被告在此控状下,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76(2)(f)条文,一旦定罪,可被监禁10至30年及鞭笞。
被告的第二控状,则被指在同一时段和地点,强迫女扣留犯为其口交。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一旦定罪,可被监禁10至20年及鞭笞。
第三控状,被告被控对女扣留犯的私密处进行猥亵行为。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54条文下被控,一旦定罪,可被判监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者兼施。
根据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控于去年6月7日下午2时至4时30分,在同一地点,强迫同一名妇女进行非自然性交。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一旦定罪,可被监禁10至20年及鞭笞。
此案的副检察司是阿布阿沙那,而被告律师是东姑沙鉆。
鉴于被告不认罪,法庭允许被告以1万1000令吉保外候审。此案定5月17日提交文件及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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