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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51pm 15/04/2022

铁链鞭人

逼砍手指

铁链鞭人

逼砍手指

涉铁链鞭人逼砍手指案 1男监7个月 同伙不认罪

锺光明(左四)被押往巴生推事庭面控,最终被判入狱7个月;左二为蔡国明。(高建业摄)

(巴生15日讯)涉嫌用铁链鞭打和逼人砍手指事件的男子和同伙今日被控上法庭,前者俯首认罪后,即时入狱7个月;后者则不认罪。

这两名嫌犯,是锺光明(译音,49岁)和蔡国明(译音,39岁),两人今日分别在巴生第四推事庭和第五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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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光明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和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下被控;而蔡国明则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324条文(教唆/持武器伤人)下被控。

社交媒体早前流传男子滥用私刑的视频,包括曾威逼一名印裔男子自砍手指、发毒誓及使用铁链鞭打该印裔男,引起警方的关注。警方随后也接获投报并展开案件调查,最终逮捕嫌犯。

求情称患糖尿病 须奉养母亲

据锺光明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显示,他于2021年11月13日晚上8时30分,在巴生池龙花园一间单位,蓄意恐吓35岁的男子,威胁他若没有砍掉尾指就会被打,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2年、或附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4月10日晚上9时30分,在巴生池龙花园一间单位,蓄意以一条铁链致伤一名35岁男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一旦罪成,前者可被判监禁至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在聆听控状后当庭认罪,并且也向推事阿米鲁阿斯拉夫求情,指自己是长子,需要照顾74岁高龄的母亲和妻子,加上本身也患有糖尿病。

对此,推事最终宣判被告罪成,即时入狱7个月,从逮捕日算起,2项罪状的刑罚同时执行;此案主控官为诺阿尤妮。

同伙3000令吉保外候审

另一名被告蔡国明不认罪,推事择定案件于6月2日过堂,并允准他由一人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

据控状指出,被告于2022年4月10日晚上9时30分,在巴生池龙花园一间单位,教唆锺金明利用一条铁链殴打一名35岁男子,两人合伙导致对方受伤。

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并与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至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不过,被告并不认罪,主控官哈尼斯提出允被告以6000令吉保释;被告代表律师谭永健则向推事求情。

谭永健说,被告需要养家,家里还有7名家庭成员,包括患有三高疾病的高龄父母、妻子(家庭主妇)及4名仍在求学的孩子。

最终,推事诺吉达允准被告由一人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定于6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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