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21日讯)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裁定吉隆坡市政局(DBKL) 前执行董事(项目管理)拿督斯里赛阿芬迪阿里滥权的罪名不成立。
马新社报道,由拿督斯里卡玛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驳回了控方的上诉,维持吉隆坡高庭裁定赛阿芬迪阿里无罪释放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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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玛鲁丁表示,上诉庭三司做出了一致性的决定,认为上诉人在上诉中提出的理由无法说服法院,证明高庭法官错误地作出了搁置地庭法官调查结果的决定。
他说,法院不会干涉高庭法官的调查结果,即根据《刑法典》第165条,没有证据证明对赛阿芬迪阿里有任何表面证据的案件。
赛阿芬迪于2016年涉嫌收取高达290万令吉贿赂,包括豪华公寓及商业单位,以及洗黑钱逾150万令吉而遭到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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