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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33pm 29/04/2022

偷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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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偷电却被国能追债” 蔡建文:预先拍电表做证据

没动手脚却被国能追债,蔡建文:提早录影做证据
蔡建文出示相关个案的文件,指他在最近接获多起用户被国能指偷电及追讨“欠款”的投诉。(蔡建文提供)

(古来29日讯)多名用户声称,他们在完全没有“碰”过电表的情况下,遭国能公司指他们“动手脚”,甚至追讨数千至逾万令吉欠款,令他们深感无奈及不满。

马华公共服务投诉局副主任蔡建文呼吁遇到问题的用户,预先拍下电表作为存底,若面对国能职员上门更换电表,更要记得拍照或录影记录,以在必要时作为有力的法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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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表示,近期接获多个用户的投诉,指他们在完全没有“碰”过电表的情况下, 突然收到国能的信,向他们追讨5000至逾1万令吉不等的欠款。

他指出,以新山的个案为例,用户被追讨5年累积迄今的1万1000令吉“欠款”,另一个古来的个案则被追讨5700令吉的“欠款”。

投诉者经历都一样

他表示,投诉者所面对的经历都一样,即国能职员某天到他们家里检查或更换电表后,他们便接获国能的信件,指他们涉嫌动手脚偷电或有电表零件损坏,导致他们少还电费。

他说,投诉者过后前往国能公司交涉时,受指示填写投诉表格,若用户对偷电的指责表示不同意,国能便会要求他们出示证据展开调查,若无法证明则将带上法庭。

蔡建文表示,如果用户真的没有涉及偷电,可以在接获追讨信后到警察局备案及擕带过去的缴费单等与国能职员交涉,马华将协助无辜受害者,包括提供法律援助。

他也指出,根据1990年电力供应法令第38条(1)条文(切断用户的电供),一旦怀疑电表被更改及取代,国能没有合法权力切断用户电供,因而用户在证明本身没有偷电的过程中,不需要害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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