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两名律师和一名社运分子起诉马来西亚政府和反贪会,要求宣判大马反贪会对上诉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进行的调查属违宪。
马新社报道,三名起诉人诺艾因慕斯达法、斯里坎特和哈里斯依布拉欣将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反贪会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3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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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出,3名起诉人申请法庭宣判反贪会无权调查现任法官,除非他们被停职或解雇。
他们还要求宣判,检察官无权就在职法官的罪行提起任何诉讼,因此对于莫哈末纳兹兰的调查是违宪的。
他们周五通过代表律师玛力英迪亚斯发文告指出,这项诉讼旨在寻求法庭裁定,刑事调查单位包括反贪会在内无权调查依然在职的高庭、上诉庭和联邦大法官,除非他们已遭冻结或革除职位。
此外,起诉人也向联邦法庭提出跟本诉讼有关的两道释宪问题。
“我们提出诉讼要求法庭诠释涉及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宪法问题。”
他们认为,行政部门对法官的调查,违反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原则的行为。
“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会影响这个国家的每个人,联邦宪法保证每个公民都能获得公义,司法机构的管理不受任何干涉。
“我们不认为高庭法官、上诉庭和联邦法院可以免于刑事调查或起诉,像我们所有人一样,他们必须对他们可能犯下的任何罪行负责;然而,调查和启动刑事诉讼的权力,必须与需求保持平衡,以确保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
他们认为,宪法提供了一种机制,以不损害公众信心的方式确保法官的问责制。
“该机制涉及以书面形式向首席大法官提出投诉,当投诉需要罢免法官时,必须任命法庭来裁定投诉;同时,该法官应停职。”
“我们认为,必须检讨MACC 的调查权,以遵守这一宪法机制;此方案将使公众对司法机构充满信心,同时确保法官承担责任。”
他们还认为,政府和总检察长对于反贪会声称有权调查莫哈末纳兹兰的说法始终保持沉默,看似认同反贪会的观点,因此需要法庭诠释有关宪法问题。
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于4月底向《星报》证实,反贪会在接获投报后,已经针对银行户头被指存有不明资金的承审SRC国际公司案的上诉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展开调查。
不过,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于4月21日发表的一份声明称,莫哈末纳兹兰否认了这项旨在破坏他作为法官的信誉以及扰乱刑事司法和司法机构的虚假、毫无根据和恶意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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