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巫统特别代表大会今日以声浪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修改党章,允许最高理事会将党选展延至大选后的6个月内举行。
2586名巫统代表,即1名大会议长、49名最高理事、2511名来自全国190个区部的代表、7名妇女组代表、10名巫青团及8名女青年团代表出席了今日的特大,并以声浪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提案。
ADVERTISEMENT
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在推特帖文表示,这次修改党章涉及三个条文,即第10.16条文、第15.3条文及第18.2条文。
巫统党章第10.16条文原本阐明,最高理事会可以将党选推迟不超过18个月。
但经过修订后,这个条文变成:最高理事会可以将党选推迟不超过18个月,或大选后不超过六个月内举行,胥视哪一个日期较迟。
第15.3条文的修正是允许最该理事展延巫统三机构即妇女组、巫青团和女青团的改选至大选后的6个月内举行。
修改的第18.2条文是可在选举对支部主席、署理主席及其15名最高理事成员进行投票。
大会议长丹斯里峇鲁丁宣布,出席特大的巫统代表人数超过了三分之二的法定人数的1777人。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