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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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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51pm 18/05/2022

电邮上没签名 . 施志豪动议遭驳回

(古晋18日讯)峇都林当区州议员施志豪日前向砂州议会秘书处,提呈一项维护砂拉越的关键自主权、特别地位和相关权益的私人动议,今日遭砂州议长拿督阿玛阿斯菲亚驳回。

私人动议是促请砂州议会郑重宣布、重申和确认“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the 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1966年大陆架法令”(the Continental Shelf Act 1966)和“2012年领海法令”(the Territorial Seas Act 2012),以及这些法令的所有规定,都不适用于砂,也对砂无约束力,因为砂州议会迄今还没有给予批准、立法和认可这些法令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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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菲亚表示,根据议会常规24(1)条文,所有动议通知必须在5月6日下午5时前提呈给砂州议会秘书处,不过秘书处在5月6日晚上8时35分才收到这项私人动议。

他说,私人动议是通过电邮寄出,也没附上签名。

阿斯菲亚称,根据议会常规24(2)条文,明确声明每项此类动议均须签名。议会秘书处5月16日才收到签名通知,迟了10天,议长有权驳回私人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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