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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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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27am 07/0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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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判离婚男女 319万新婚红包应分女方

上诉庭推翻高庭裁决,100万新元结婚红包须分给女方
上诉审判庭裁定,敬茶仪式所获得的100万元红包,应包含在离婚夫妻的婚姻资产中。(取自慈母航)

(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上诉审判庭 (Appellate Division) 的法官裁定,一对男女在结婚时获得的100万元(新币,下同),应被包含在双方的婚姻资产中,推翻了之前普通审判庭(General Division)的裁决。

根据狮城网媒《慈母航》的报道,该判决于2月18日作出,两人是在高庭普通审判庭作出裁决后,向上诉审判庭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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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背景资料,丈夫和妻子于2015年1月3日结婚,儿子同年11月出生。

妻子2017年9月28日带着儿子与丈夫分居,2018年7月25日提出离婚令,并于2019年1月25日获得批准。

高等法庭于2021年1月28日裁决双方所分配的婚姻资产后,双方皆表示不满意,因此提呈上诉。

新郎的父亲在两人结婚当天包了100万元(支票)的红包,他向法庭表示,该红包只是给儿子一个人,并解释他在敬茶仪式上给了新娘价值2万元的珠宝,以及一辆由儿子提亲时赠送的宝马轿车。

他指出,新娘并没有负担婚礼晚宴的费用。

该张100万元的支票,是存入新郎的个人户口,而不是夫妻两人的联名户口。

高庭法官裁决上述红包应被排除在婚姻资产之外,然而上诉审判庭三司则认为,虽然支票上写着新郎的名字,但红包既然是在敬茶仪式上赠予,对象应包括新娘。

“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否则在敬茶仪式这个场合之下,红包就是共同赠送给新郎和新娘,而不是仅有一个对象。”

三司也指出,夫妻两人原本就计划将这笔100万元存入联名户口,可是丈夫却没有那么做,而且丈夫也并未向妻子纠正,该笔100万元只是给他一个人。

妻子的代表律师也在庭上提呈了一段在2017年7月的秘密录音档,证实了上述情况。

根据判决,双方最终分配的婚姻资产从541万6252.84元,缩减至244万3942.18元。

这部分是因为男子持有的174.4万元的房产股份,以及另一份价值200万元的股息,被排除在最终资金池之外。

双方最终的分配比例为66.5对33.5,男子获得较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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