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前柔州房屋及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阿都拉迪夫班迪涉及的百万房产贪污案于今日在新山地庭续审,承审法官卡马鲁定基于尚未收到完整书面陈词,另择定在8月7日下判。
此案原订于今日下判,唯法官卡马鲁在庭上指出:“由于还有一些书面陈词未呈堂,因此我在作出判决之前,需要听取所涉及各方的陈词,并择订在新的日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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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都拉迪夫班迪(56岁)及其长子阿末法勿占(30岁)的代表律师拿督沙拉胡丁随后请求法庭酌情听取辩方的一些陈词,希望对此案做出一些澄清。
法官卡马鲁定也聆听了来自大马反贪会法律及检控部副主任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阿末亚坎卡立的陈词。
新山高庭早前于2021年11月7日,驳回地庭在2019年4月21日裁定被告阿都拉迪夫班迪和长子阿末法勿占以及房屋仲介阿米尔无罪的判决,案件交回地庭审讯。
阿都拉迪夫班迪是于2017年连同长子和房屋仲介被大马反贪会提控上庭,面对37项控状,包括4项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以及33项大马反贪会法令的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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