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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3pm 01/07/2022

水灾赔偿

水灾赔偿

吴健南代表100水灾灾民 入禀向5单位索偿

NS 芙蓉:吴健南代表100户居民,入禀法庭向政府5造索偿
吴健南(前排右四)代表100灾户入禀法庭向5造索偿,前排右二起为叶小瑂及何彩思。(吴健南提供)

(芙蓉1日讯)“不寻常”水灾带来严重亏损,100户居民通过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入禀法庭,向森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敏努丁、森州政府、芙蓉市政厅、森水利灌溉局局长及森州水务公司,索取315万6633令吉的特别赔偿、100万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及额外损害赔偿5%的利息。

也是执业律师的吴健南指出,有关的大水灾发生于2020年11月4日,而水灾发生的原因为有关5个单位疏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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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今日的起诉程序,由3名居民代表另外的97人进行,他们是扎哈里、邓景洪及卡勒斯瓦然。

指防洪计划互推卸责任

“我们被迫入禀法庭索偿,因为至今有关的5个单位都不愿意回复2021年1月29日发出的律师函,这已经差不多是1年半了。受灾户对于涉及单位也非常失望,特别是他们至今都在防洪计划上互相推卸责任,并没有从有关的不寻常水灾事件吸取教训。”

他补充,除了索偿,居民也要求涉及单位马上提升宁宜河或亚沙区的排水系统、提升宁宜河滤水站和双溪特力(Sungai Terip)水坝的水闸。

“通过这项法律行动,受灾户希望能促使政府公布有关水灾导引的调查报告,以确认他们是否有在执行任务上的疏忽,包括之前多次忽略居民要求住宅区域提升排水系统的投诉。”

NS 芙蓉:吴健南代表100户居民,入禀法庭向政府5造索偿
吴健南向居民说明情况。(吴健南提供)

吴健南强调,有关的水灾并非5个政府单位所认为的是“上苍所为”(Act of God),因为水灾发生当天的深夜,大雨只下了30分钟就已经导致水淹5至8呎高,而且延续了3至4小时。

“有关的水灾是该区2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对数百户人造成损害,甚至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

他也希望这次入禀法庭的行动,能提高政府在提升防洪措施上的积极性。

2020年11月4日发生水灾的灾区有锡克村(Kampung Singh)、快乐花园及莫琛花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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