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4日讯)一名32岁的失业男子因涉嫌滥用毒品及杀害结识才2个月的35岁女友,于今日在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控。法庭择定8月1日过堂,以等候死者的验尸、化学与法医报告。
根据《星报》报道,被告莫哈末礼端于今日被在哥打丁宜地庭面控,控状指被告在今年6月1日晚上约10时,在哥打丁宜至居銮路,靠近甘榜立柏加影处杀害其女友聂阿兹扎聂马(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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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被告是通过一个线上交友软件结识了死者聂阿兹扎聂玛,经过2个月的交往后,在上述事件中将对方杀害,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唯一刑罚就是死刑。
被告也于6月23日下午1时25分在哥打丁宜警察总部被验出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因此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身穿橘色犯人服的被告莫哈末礼端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拉希达巴哈仑表示不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莫哈末依沙副检察司,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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