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带你来国会

|

即时国会

|
发布: 1:44pm 26/07/2022

SOSMA

纳兹里

严重罪行

扣留期限

SOSMA

纳兹里

严重罪行

扣留期限

纳兹里:保护无辜市民 SOSMA 28天扣留期合理

纳兹里
纳兹里: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的28天扣留期是合理的。

(吉隆坡26日讯)巫统硝山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说,相较于内安法令的60天扣留期及刑事法典的14天扣留期,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下,的扣留期为28天是合理的,因这能让警方执行任务调查。

他在国会下议院参与辩论时说,提及SOSMA时一般上专注在警方及被扣留的人士,但他认为需提及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需保护无辜的市民。

ADVERTISEMENT

他说,受害者及其家属想要正义获得伸张,这需要警方调查,意味着必须给予警方工具调查,并认为SOSMA的28天是合理的。

“若想要维护无辜及应受法律保护的人民,我们就必须给予警方工具展开调查。”

他指出,内安法令下的未经审讯扣留期限为60天,之后可在内政部长签署扣留令后延长两年,直言这是不可接受的,他也不同意使用SOSMA对付政治人物。

他说,他不同意警方对扣留者滥权,并表示今日将会提呈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法案,若警员犯错便能投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