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高庭今日发出司法检讨准令给予华印混血妇女罗秀虹,以挑战其前夫单方面让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的决定。
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力今日以线上Zoom视讯软件作出上述裁决时指出,申请人(罗秀虹)提出的这项司法检讨准令申请并非无意义,反之,是具备理据的,同时,总检察长也不反对这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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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虽然申请人的3名孩子于2020年7月7日改信伊斯兰,但申请人是在与孩子团聚后,才知道孩子已改教,因此申请人要求法庭延长申请准令的时间。
申请人申请没过诉讼期
他说,无论如何,申请人在今年3月4日确认3名孩子改教后,已在指定的诉讼时间内提出这项申请,因此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并没过了诉讼期。
“基于上述原因以及所叙述的事实,申请人已跨过(准令申请)的门槛,因此法庭发出准令予申请人。”
此案答辩人为伊斯兰新教徒(Mualaf)登记官、玻璃市宗教司阿斯里、玻璃市州政府及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
在此前的聆审中,答辩人在陈词时指罗秀虹的3名孩子于2020年7月7日改信伊斯兰,而根据高庭条规第53条3(6)项所阐明,有关司法检讨的准令申请应在90天内提出。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斯里姆鲁甘指出,罗秀虹是在与3名孩子团聚后,才知道孩子们改教的确切日期,并于3月10日才正式从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获取孩子的改教证书。
罗秀虹是于今年3月25日入禀申请,寻求法庭宣判其孩子是兴都徒,未经她的同意下,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是不合法的,以及寻求法庭宣判其前夫在法律上不能允许伊斯兰新教徒登记官未经她的同意,为孩子们改教。
她也寻求调卷令(certiorari order),撤销登记官于2020年7月7日发布其子女的改教注册,同时寻求法庭宣判玻璃市州法令的其中一项条文,允许父母单方面为未成年孩子改教是违宪的。
吉隆坡高庭是在今年2月21日宣判,批准罗秀虹为3名子女提呈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同时谕令福利局立即将3名孩子归还给罗秀虹单独监护和抚养。
高庭于今年3月17日谕令所有主流和社交媒体不得发表和刊登罗秀虹3名孩子的名字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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