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03pm 05/08/2022

公民权

产子

海外

公民权

产子

海外

政府上诉成功 上诉庭裁决:大马女海外产子 不能自动获公民权

(布城5日讯)上诉庭今天以2比1多数票裁定,大马妇女与外籍丈夫在出生的孩子无权依法成为大马公民。

以法官拿督卡马鲁丁为首的三司在发表多数裁决时,批准大马政府、内政部和国民登记局总监所提出的上诉。

ADVERTISEMENT

多数票来自卡马鲁丁和法官拿督阿兹莎,法官拿督南达巴兰则持异议。

南达巴兰认为我国现有的法令不允许大马女公民在海外产下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权,是在歧视大马女性。

2021年9月9日,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缘”(Family Frontiers)及6名与外籍人士结婚并在海外诞下孩子的母亲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国民登记局,吉隆坡高庭裁决,大马籍妇女与外籍配偶在海外出生孩子也可以获得公民权,不过3名答辩人稍后提出上诉。

高庭去年9月裁决大马女公民海外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政府上诉后,上诉庭今日推翻高庭的裁决。

法官:“父亲”字眼不含括母亲

卡马鲁丁推翻高庭的判决指出,联邦宪法第二部分第二附表阐明的“父亲”字眼意指生物学父亲,不能延伸到含括母亲或父母。

他指出,虽然高庭裁决援引联邦宪法第14(1)(b)条款,允许大马籍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权,并裁定第 1 (b)条款中 “父亲”字眼的诠释必须含括母亲。

但是,第14(1)(b)条款中的“父亲”及其第二附表的相关条款是清晰明确的,不能诠释为包括“母亲”。

“唯有国会才能改写宪法,法庭不能修改宪法。法庭不能随心所欲地更改宪法,因此批准政府的上诉,无需支付堂费,而高庭的裁决则搁置。”

南达巴兰:宪法暗示血统低于父亲
“歧视嫁外国人妇女”

持异议的南达巴兰认为,联邦宪法第8(2)条款、第 14(1)(b)条款及相关条款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这暗示母亲的血统低于父亲的血统。

“这是对大马籍母亲的侮辱,也是对嫁给外国人的大马籍母亲的歧视。法庭诠释宪法理论旨在防止导致歧视的公民权谬论,因此(联邦宪法)要平衡地诠释,以防止对大马籍母亲的歧视。”

他也表明,6名大马籍母亲海外出生孩子获得公民权文件的现状维持不变,直至联邦法院处理她们的上诉。

至于不属于诉讼申请人之列的其他大马籍母亲,若她们已为海外出生的孩子向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这些申请应该暂时冻结,而不应该直接驳回。

高级联邦律师刘宏斌(译音)代表3名答辩人,拿督古迪亚星则代表家庭前缘和6名大马籍母亲。

驳印籍女子公民权上诉

另外,上诉庭三司也以2比1的票数,驳回24岁女子玛希莎的上诉,维持高庭驳回她寻求宣判依法成为大马公民诉讼申请的裁决。

玛希莎是大马籍母亲与印度籍父亲在印度出生的女儿。

【总编推荐】为您百忙中导读好新闻与文章(8月5日)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