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盐埕区城中城大楼去年10月发生大火,造成46死43伤,高雄地方法院周五(5日)一审宣判,裁定纵火疑犯黄格格并非故意杀人,仅认定她放火罪成,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死者家属不满凶手避过死刑,在法庭上鼓噪,检方表示会上诉。
根据案情,51岁的黄格格去年与男友郭清文和另两名友人聚会饮酒,黄女以小香炉点燃净香驱蚊。席间,郭男与友人借故提早离开,黄女致电多次未获接听,于是怀疑郭男密会前女友,向他放送“现世报很快”、“要疯陪你疯”在内的18段语音讯息,并把净香余烬倒在沙发上,打算让郭男后悔难堪,最终酿成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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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起诉书认为,黄格格仅因情感猜忌就心生怨恨,酒后气愤难平,情绪失控,且犯后毫无悔意、饰词狡辨、态度恶劣、建请极型。法院审理期间,黄格格始终否认故意或不小心放火,法院合议庭认为,检方证据不能表明黄格格故意放火杀人,只显示她有明显过失和音接故意。
鉴于大火造成多人死亡,法院审后判处放火罪最高量刑。
死者家属闻判后崩溃痛哭,表示无法接受判刑结果,怒斥黄格格由始至终都不认罪,连放火罪也不承认,完成没有悔意,最后一次受审时还用眼神狠瞪家属,神情嚣张。
有家属质问:“46条人命耳哪,无期徒刑!为什么不是判死刑?”检方认为,黄格格明知凌晨纵火会导致住户不及逃生,法院仅认定被告过失致人于死显有不当,将上诉以求妥适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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