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此前因涉及价值1210万美元(约5040万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被宣判“释放但不等于无罪”的大马对外情报组织(MEIO)前总监拿督哈珊娜上诉得直,高庭今日宣判哈珊娜无罪释放。
高庭司法专员罗姿玛瓦于今日对哈珊娜向吉隆坡高庭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这项裁决;高庭于去年 4 月宣判哈珊娜“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下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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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律,被告被判处“获释但不代表无罪”,控方仍可再因同一罪行提控被告;若被告获判无罪释放(DAA),控方不得再在同一罪行下提控被告。
此前,64岁的哈珊娜于2018年10月25日被控,根据控状,她被控于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在布城首相署研究组总监办公室,身为一名公职人员,即首相署研究组总监,失信受委掌管的一笔总额1210万美元(约5040万令吉)的大马政府资金,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 409 条文(刑事失信)。
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及鞭笞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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