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0日讯)人权观察组织促请马来西亚当局停止针对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LGBT)的“转化”活动计划,包括“慕卡雅转化营”(Mukhayyam Camp)。
人权观察组织在题为“我不要改变我自己”,有关马来西亚对LGBT群体歧视的报告中指出,公共资金被用于这些转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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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这些活动透过会对心理造成伤害的方式,试图转化被认为有同性恋倾向或性别认同“不合格”的学生;这些活动由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和州宗教局进行。
“大马的LGBT人士表示,这些转化的压力造成伤害,包括欺凌和自杀念头。官方对有必要‘转化’或‘回到正途’的认可,助长了歧视、对寻求正义管道的限制、私刑暴力和监禁。
政府应停资助转化活动
“国家认为LGBT是不可接受的坚持、对转化活动的资助,以及不对有害的转化活动采取行动,都在伤害LGBT人士。
“大马政府应该立即停止赞助、资助或以其它方式支持转化活动,并且应该谘询LGBT群体组织,并对警察、法官和政府官员等公职人员,展开有关性别、多样化和人权的教育。”
该报告指出,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在2018年表示,共有1450名LGBT人士在该局自2012年开始进行的慕卡雅转化营中从“疾病”中“康复”。截至2021年6月,共有1733名LGBT人士参与该计划。
人权观察组织希望职场对LGBT群体有更高的接受度;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的一份报告指出,在100人当中,就有57人因为性别认同而被拒聘至少一次。
指马缺合法性别承认管道
报告指出,这些经历将使LGBT人士不敢表露自己的性别认同。于此同时,大马也缺乏获得合法性别承认(Legal gender recognition)的管道。
“大马没有法律明确禁止跨性别人士的性别承认,但是几乎所有到国民登记局申请更改性别的跨性别人士都遭到拒绝。
“大马人权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在100名雪隆地区的跨性别女性当中,有86人表示希望可以更改文件上的性别,有20人尝试申请,只有4人成功修改。”
该组织促请大马政府废除有性别或性别认同歧视元素的法律,包括将“违反自然肉体性交”定为犯罪的刑事法典377A和377B条文,以及将严重猥亵定为犯罪的377D条文。
政府也应该检讨刑事法典375、376和377条文有关“非自然罪行”的内容,以制定全面对抗性暴力的法律。
该组织也促请国会拒绝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法案(355法令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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