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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19am 15/08/2022

SRC案最终上诉

SRC案最终上诉

SRC案最终上诉 | 东姑麦润为首    五司聆审纳吉纳新证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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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5日讯)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五司于今早9时47分左右开始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最终上诉阶段中纳入新证据的申请。

其他4名法官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莉妮、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钻以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无论如何,目前尚未确定是否由相同的法官聆审主案,即SRC国际公司案的最终上诉。

纳吉是在2022年6月7日,透过代表律师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将新证据纳入在联邦法院阶段的上诉中以及寻求庭令宣布在高庭审理的案件无效,并要求重审。

根据此前的报道,纳吉的律师团队认为,SRC洗钱案的审讯违反了自然公正原则,因为承审案件的时任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本该因利益冲突而退审。

纳吉在宣誓书中指出,莫哈末纳兹兰曾于2006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间担任马来亚银行的首席法务官及公司秘书,至少“应当知道”辩方所说的SRC资金的真正来源,而这也是辩方认定为案件问题的核心。

纳吉的律师团队是在近期通过文件发现马银行投资银行是负责提议成立SRC国际公司的机构,马银行投资银行透过子公司Bina Fikir有限公司,负责研究和谘询成立SRC的事项。

纳吉声称,由于申请上诉的核心文件是在今年5月才曝光,因此,他之前无法在高庭和上诉庭提出这个问题。

此外,纳吉也在案件开始时针对莫哈末纳兹兰的任命有所保留,但理由是莫哈末纳兹兰在高庭刑事部门缺乏经验。

不过,根据纳吉在此案中的原任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律师楼于2018年8月7日致给时任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扎哈拉的信件,纳吉的律师团队对莫哈末纳兹兰的公正性有信心。

纳吉的律师团队当时是针对莫哈末纳兹兰突然被调任至吉隆坡刑事高庭,顶替原本承审此案的法官苏菲安阿都拉,致函给扎哈拉。

扎哈拉在志期2018年8月8日的回函中向纳吉律师团队保证,有关的调任只不过是法官例行改组的一部分。

主控官阿斯鲁夫副检察司在8月10日接受媒体询问时说,如果纳入新证据的申请被驳回,联邦法院将进入主案(SRC上诉案)的聆审。

4200万洗钱案7控状罪成

吉隆坡高庭是于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滥权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纳吉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于2021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纳吉随后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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