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他对联邦法院不允许他引入更多证据的裁决感到震惊和极度失望。
在联邦法院宣判后,纳吉在庭外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表简短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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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有关证据会清楚地表明承审法官纳兹兰存在严重利益冲突的问题。
“他非常清楚1MDB和SRC公司的交易,因此认为他对这两个实体公司是知情的。”
“我相信反贪会的这些调查也知晓到此事实,但我们却不能将证据引入。”
他希望在最后上诉阶段中,能够呈现事情的真相。
郑宝德:展延3个月不算拖延太久
较早前,在联邦法院驳回纳入新证据的申请后,纳吉的代表律师郑宝德随即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寻求展延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的最终上诉聆审。
他在申请展延最终上诉聆审时指出,如果联邦法院允许在距离现在3至4个月后进入最终上诉聆审,也就是相隔上诉庭判决(去年12月8日)的一年后,这也不算拖延太久。
他表示,他是在不久前才受聘为纳吉在此案中的代表律师。
他也说,他执业多年,若非有必要,他一般上不会要求法庭展延案件。
他指出,联邦法院可以看到辩方在申请纳入新证据时,提出有力的证据,这类的展延并非拖延策略。
上诉庭维持高庭罪成判决
纳吉是在2022年6月7日,透过代表律师入禀联邦法院,要求将新证据纳入在联邦法院阶段的最终上诉中及寻求庭令宣布在高庭审理的案件无效,并要求重审。
吉隆坡高庭是于2020年7月28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
纳吉滥权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3项失信罪名和3项洗黑钱罪名各入狱10年。这意味着纳吉7项罪名的刑罚是坐牢72年和罚款2亿1000万令吉,但刑期同时执行,所以只需坐牢12年。纳吉随后针对高庭的裁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上诉庭三司于2021年12月8日,一致驳回纳吉提出的上诉,并裁定维持高庭的判决,即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纳吉随后针对上诉庭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郑宝德:极度失望
“法院拒绝进一步证据”
作为团队的首席辩护律师的郑宝德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与纳吉相同的感受。
他表示对联邦法院今早的裁决感到极度失望,法院拒绝辩方举出更多进一步的证据。
“在过去两天,昨天和今天早上,我们提出有法律支持的强力论据去说服法庭允许这项申请,因为正义必须得到伸张,但不幸的是法庭不接纳我们的论据。”
他说,辩方也对展延申请不获批的裁决感到极度失望,因为该团队是上个月,即7月才被委任的新团队。
“我们需要阅读大量文件,大约179份节录、上千页的书面判词和呈堂文件,因此我们认为(展延)申请是公平合理的。”
他说,至于接下来将采取什么诉讼因由(cause of action),辩方将认真考虑,因为这是上诉主案的最后一环了。
“我都说不出话来了,因为我很震惊,甚至展延的申请都不被接纳。”
“我们提出了强力的理据,我认为法庭会同情我们,并行使酌情权,认为辩方是有依据的,但不幸的是法庭没有作出这样的裁决。”
“我们将回去再详阅所采取的诉讼因由,周四早上再回来。”
现身新闻发布会的还包括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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