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1日讯)“生螃蟹一入口就有腥臭味,像湿巴刹的味道……”
一名女子日前控诉自己在隆市甲洞一家餐馆吃了不新鲜的生腌螃蟹后食物中毒,需送院治疗,她事后向店家投诉并要求赔偿,但店家却不予理会,气得她最终上网公开此事,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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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店家今晨发文回应时表示,若事主发现生腌螃蟹入口时有腥臭味,就应该立即要求更换新的一盘,而不是继续将不新鲜的螃蟹吃完。
不过,根据事主说法,他们当场投诉后服务员只是静静走掉。
此外,店家也说,他们只是小本生意,无法接受事主要求6000令吉赔偿一事;店家已经对事主在脸书上对该店的控诉报警,维护自身声誉。
事主前天在脸书上发文指出,她在8月9日与妹妹及一名朋友到这家餐馆用餐,其中点了一份生腌螃蟹,但一入口就发现螃蟹有股腥臭味,像湿巴刹地上的味道。
“然后我再试第二只,味道没那么重,但还是有臭味;不要我问我为什么还要吃第二口,因为这份螃蟹要价138令吉,很贵。”
她说,她当时吃了蟹膏的部分,朋友则吃了蟹钳,其妹妹则因为不好生食,所以没吃。
事主也说,她发现螃蟹不新鲜后也立即向服务员投诉,不过她表示服务员当时只是静静地走掉。
“结果我回到新山后的凌晨就开始肚子绞痛腹泻,受不了到医院求诊,住院了两天,我朋友也有腹泻,但没我严重。”
“我过后有联络店家投诉,他一开始态度还不错,但提到赔偿时却不予理会。”
对此,店家在帖文中回应表示,当服务员接获投诉后就给他打电话反映,他也立即表示要给事主换一份新的生腌螃蟹,但事主却在服务员还在讲电话期间,就把螃蟹吃掉了。
“当你发现味道不对劲的时候就应该不要再吃了,若事主应该坚持立场要求店家换一份新的,店家也会基予责任照做的。”
此外,店家也表示,事主随后向他表示自己是做夜店公关,食物中毒后无法喝酒,需要休养一个星期无法上班,并表示每天工资1000令吉,要求店家赔偿6000令吉,否则或向卫生部投诉。
“请大家公道地站在我店的角度想一下,如果每个吃过生腌螃蟹的顾客都跟我们说他们一天工资1000、2000或3000令吉来要求赔偿,那么本店要怎样经营下去?”
店家也在贴文中出示报案书,显示他已经针对事主在脸书上的贴文向警方报警备案,来维护自己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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