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日讯)被控向大山脚一名拿督级商人发出死亡恐吓的陈永亮及律师事务所递送员阿末拉查里,逾2年后今日在大山脚推事庭被判无罪释放,被告闻判后在庭外欣慰的与辩护律师雷尔及团队合照。
推事莫哈末哈力夫说,控方传召7名证人供证后,法庭发现证词矛盾,被告被指使用的恐吓言词,原本的福建话也没在庭上提出,法庭也发现该言词的原意并无死亡恐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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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法庭评估证人供词后,发现控方无法证明被告有罪,因此宣判2名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首被告陈永亮(48岁)与第二被告阿末拉查里(60岁)面对的共同控状,指他们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斯里武吉英达园一间住家恫言致死吴钦雄(39岁)。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并可与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雷尔在庭外对记者说,欣慰正义获得伸张,证明被告们没有犯罪,感谢法庭释放被告。
陈永亮也在槟城及北海法庭面对多项涉及逾千万令吉的欺骗案。他受询时,证实案件都仍在审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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