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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1pm 05/09/2022

挪用公款

会计经理

失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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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家具厂逾250万公款 会计经理被控114项失信罪

**已签发**柔:挪用家具厂逾250万公款,会计经理被控114项失信罪
被告莫哈末利查(中)在麻坡地庭面控后,由庭警带离法庭。(郑永才摄)

(麻坡5日讯)家具厂挪用公司的250万7767令吉30仙公款,今日在麻坡地庭被控114项,唯被告否认有罪,案件定于10月5日过堂。

法官依万允准被告的每项控状,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被告所面对的114项罪名共需缴付11万4000令吉保释金,才可保释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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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利查(48岁)来自甲州双溪南眉,是这家公司的会计经理,他被控于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间,共114次挪用公司公款,即每月皆有3至4次的记录。

根据刑事法典第408项条文,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处最低1年至最高14年监禁,以及鞭笞或罚款。  

今早开庭时,通译员花费近1个小时才读完全部控状,唯被告每听完一项控罪时,皆神色凝重的低头否认有罪,并要求法庭审讯。

主控官乌米安拉娜达哈副检察司要求法庭,把每项控罪保释金订为5000令吉。

尚未聘请律师的被告,则以失业、罹患高血压及要供养妻儿为由,要求法庭减低保释金。

**已签发**柔:挪用家具厂逾250万公款,会计经理被控114项失信罪
主控官乌米安拉娜达哈在庭审完毕之后,携带控状与文件步离法庭。(郑永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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