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被指控为“烂租客”的女子随着照片和身份都被屋主通过社交媒体公开后,她也通过发文到一些群组“求放过”,甚至扬言已报警处理。
这名女租客在贴文上承认她是在2017年11月开始租下有关的单位,并在今年8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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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声称,因为屋主手上有她在租下单位时已经先付的600令吉租金和600令吉水电费抵押金(Utility Deposit),因此即便搬走前的两个月租金没还,屋主还是可以从抵押金那里扣除抵消,强调自己没有拖欠租金。
她甚至说,屋子被拖欠逾万令吉电费也与屋主无关,因为有关的国家能源公司注册账户为她的丈夫。
指租约注明屋坏无需赔
贴文中,这名女租客还说屋主要求她和家人刷漆或者赔偿装修费用,但她声称,当初与屋主签订合约时,里头注明即使屋子有任何损坏也无需赔偿。
她说,目前已经向警方备案,还声称警方建议她若继续遭受攻击和名誉受损,可以通过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或找议员协助。
她在贴文最后一段还提到手上有一些对她有利的证据,请大家不要乱损坏她的名誉。
记者尝试联系这名租客,惟截至截稿前仍未联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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