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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43pm 22/0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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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儿子公司 训练学院行政助理面控5控状

(全国版)徇私儿子公司,高渊阿鲁姆甘比来工业训练学院行政助理面控5项控状。
祖卡尼(左)身为公务员却徇私儿子公司,面对5项指控。(李明慧摄)

(北海22日讯)高渊阿鲁姆甘比来工业训练学院(ILP)的一名行政助理,因涉嫌滥权推荐儿子的公司获取各项工程,涉款总额8890令吉,今日在槟城反贪特别法庭面对5项贪污指控时否认有罪,案展10月21日过堂。

被告祖卡尼(49岁、目前任职关税局行政助理),在聆听所有控状并否认有罪后,向法官祖哈兹米求情时以身上仅有约8000令吉,且需要负担一名儿子的教育费,以及妻子正与他办理离婚手续,希望法官减少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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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哈兹米批准以8000令吉、须交出护照、每月前往反贪会报到及不得骚扰证人附加条件保外候审;负责此案的控方代表是副检察司阿兹兰巴斯里。

根据控状,祖卡尼是被控于2020年2月24日,身为高渊阿鲁姆甘比莱工业训练学院N22级别的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推荐长子的公司获取接送服务工程,即载送马章武莫国中的学生来回高渊接受训练,费用是550令吉。

次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6月19日,为长子的公司谋取工程,为劳工局提供防疫新冠病毒海报,金额是950令吉;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7月18日,为长子的公司谋取供应防疫用品,涉及金额是4790令吉。

第四和第五项控状指被告在2020年7月23日,身为长子的公司谋取工程,为工业训练学院提供600令吉的食物和饮料;以及为工业训练学院的公共交通提供隔热膜,涉及金额是2000令吉。

被告也以上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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