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里巴加湾5日讯)本地男子被控性侵16岁少女,在汶莱法庭上被判坐牢8个月和鞭笞2下。
被告拉法益(22岁)被控于6月4日晚上8时与另一名友人邀约受害者出外游玩,之后被告送受害者回家时在半途停车,在车内性侵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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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曾询问受害者是否可发生性行为但被拒绝后,竟性侵受害者。被告第2次询问是否可进行性行为时,受害者要求被告付钱,惟被告因身上没钱,便送受害者回家。
抵达受害者住家时,被告发现受害者的家人在屋外等人,惊慌逃离。
受害者家人事后向马来奕警署报案,被告于9月15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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