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日综合电)媒体报道,中国一间民营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李女,违规替一女子做引产手术后,发现男婴还有生命体征,于是便将男婴私自藏匿,准备送往老家。10月5日北京铁路警方接报称,有两名女子带著一个不断哭闹的男婴,神色慌张,两人因涉嫌拐骗儿童罪已被逮捕。
香港01报道,北京警方表示,经查李某为贵州省民营医院聘请的妇产科主任。5月17日在给一名女子违规做引产手术时,发现女子产下一的男婴还有生命体征的。因李某儿子儿媳无法生育,她在没有告知产妇引产下来的是活体婴儿的情况下,私自将男婴带到宿舍喂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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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北京警方接获举报称,从贵阳北站开往北京西站的G74次列车上,有两名女子行为异常,“她们怀抱的婴儿一直哭闹,两人亦只给孩子喂食奶粉,怀疑是儿童拐卖”。
警方又指,询问他们婴儿父亲出生年月日时,两人回答不一致且支吾其词,后更改口说是捡来的。北京警方以涉嫌儿童拐卖罪将两人逮捕,男婴则已送往福利院。
事件在中国引发广大讨论,不少人也担心男婴的处置。
《健康时报》报道称,按照规定,引产的胎儿及胎盘组织需要统一交由医院做相应处理,有问题的胎儿需要尸检证实。北京妇产医院产科副主任医生伍绍文透露,针对引产下来胎儿存活怎么办的问题,涉及伦理、法律等相关问题。但他也强调,医生没有权力处理引产存活的胎儿”。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展曙光则表示,案件非常特殊。检方认定的罪名是拐骗儿童罪,但该罪名有限定条件:“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在本案中,李某喂养的是一名引产男婴。严格来讲说这名男婴并无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这也是这起案件可能有争议之处。
展曙光表示,从保护生命的角度讲,李女发现引产男婴还有生命体征后没有将其遗弃,而是精心照顾,保护了一条小生命。但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将男婴带走并私自喂养,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是不合适的。
他认为,李女应如实告知男婴母亲相关情况,就婴儿处置问题征询对方意见。若有意向收养婴儿,可向有关部门征询相关政策规定,合法办理收养手续。至于该案件的处置,展曙光称,鉴于该案件的特殊性,具体处理可能也会权衡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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