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4日讯)一名69岁妇女申诉,在42年前因遭丈夫家暴而离家,但去到警局报案时,却被一名身穿制服的警员在警局内就地强奸!
她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泪俱下表示,这是她毕生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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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黄玉雪在事发后因为惧怕,在对警方失去信心下求助无门,同时需应付生活及养育孩子,没有第一时间报警。然而,这些年来她不曾忘记这次的经历,加上近月来不断想起这起往事,终于提起勇气报警,并寻找行动党求助。
她今日在行动党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及副主任赖俊权的陪同下召开新闻发布会,讲述当年的事发经过,同时也希望能了解心愿,为自己追讨回一个公道。
黄玉雪指出,当时她仅28岁,在无法继续忍受丈夫的家暴下逃出位于甲洞卫星市的家,并在一名朋友的介绍下投靠一名80余岁的华裔男子,暂居在对方在陈秀莲路屋子,并在逼于无奈成为对方第12名“小妾”。
她说,在住了约两三个月后,对方以丈夫在外“追杀”她,建议她到警局报案;她被对方载到冼都警区报案,并让她一个人进到警局报案。她一进到警局,被一名警员二话不说拉到报案处的一间房间就地强奸。
她在事发后再次逃走,并去到马六甲隐姓埋名地生活。
这些年来,她都不曾忘记那次的经历,加上近月不断想起这起往事,在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下,才提起勇气报警,并寻找行动党求助。
行动党联邦直辖区公共投诉局主任游佳豪表示,强奸为刑事案,没有追讨法律行动的时效;纵使过了42年,只要受害者报案,警方都需采取行动调查。
他感谢冼都警区给予配合,行动党将会协助事主跟进调查进展,以及配合警方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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