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8日讯)槟州贸消局在威中查获两宗涉嫌改装交通工具走私柴油案,其中一名男子被捉时自称是刚入行的初哥,在首日领150令吉酬劳便被逮捕,急得在现场哭了起来。
槟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摩根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说,当局4名执法员于昨早约9时,根据情报在汽车城的一座加油站展开突击行动,截获一辆涉嫌走私并正在加柴油的皮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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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执法员在行动中查获该皮卡在后座及车斗上,改装了两个共550公升容量的纤维箱,当场逮捕一名六十余岁的本地男子(车主)。随后,执法员在后续调查时,发现二个纤维箱内共装有380升市价760令吉的柴油。
他说,执法队伍充公上述柴油,以及该价值3万7000令吉的皮卡,充公物品总值4万1060令吉。
摩根说,该局一行4名执法员同日下午约3时45分,在新路一座加油站截停一辆正在加油的可疑1吨保税货车(bonded lorry),展开行动时查获车厢内有两个1000升容量的纤维箱。
他说,执法员当场逮住一名四十余岁的本地男子,车厢内总容量2000升的纤维箱内有800升柴油。该局充公市价1720令吉的柴油,以及价值8000令吉的货车,总值1万1520令吉。
他说,男子随后向执法员承认自己领150令吉酬劳“上班”,昨天是他首日工作,“老板”让他开着改装的保税货车并交给他1500令吉加柴油,才转到第二座加油站就落网。由于家里还有4名孩子要养,说着也急得哭了起来。
摩根:民众勿尝试滥用柴油等统制品
摩根说,以上两宗案件的作案手法,是改装交通工具及一些装置后,企图掩人耳目到加油站添加柴油然后再转售赚取价差。
他说,首宗案件是独自行事的,第二宗则相信是有规划的犯罪团伙,再聘用一些人去加柴油。
该局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调查此案。一旦罪成,个人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罚款不超过30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组织罚款不超过200万令吉,重犯不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
摩根也提醒民众勿尝试滥用统制品,否则当局将不会对触犯法令者妥协。
他也欢迎民众能够与当局合作,对走私统制品的不法行为提供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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